云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7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办法》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于7月听取和审议《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和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成立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勇担任组长,副主任李大武为副组长,县人大城环委组成人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及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于5月下旬至7月上旬,深入县生态环境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人和街道、平安镇等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成效
2017年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认真研究处理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扎实推进中央、市委、县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全县上下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
近五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95%以上,稳居渝东北前三。全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2021年PM2.5年均浓度为28μg/m³较2017年下降7μg/ m³、PM10年均浓度为41μg/m³较2017年下降10μg/m³、NO2年均浓度为23μg/m³较2017年下降2μg/m³,2021年优良天数352天,较2017年增加21天。“一江九河”水质稳定保持在II―III类,各监测断面均达到国家和市级考核要求,率先在库区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土壤、声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实现全覆盖,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率100%,2021年功能区昼间噪声为55.2分贝,较2017年下降1.4分贝。
(二)生态保护治理成效明显
着力实施规划管控,初步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64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1153.69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31.72%),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69.84平方千米、限养区337.34平方千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有序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矿山6家,退出保护地内矿山2家,开展露天矿山修复57.93公顷。有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自2019年以来,实施后续规划库区地灾治理项目11个。扎实推进消落带治理,持续深入推进消落区乱耕乱种、乱占乱建、乱挖乱采整治。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截止 2021年末,全县森林面积2220.5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达61%,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75%。高质量规划修复江河库岸,33公里环湖绿道成为“山水相融、文脉相承”的生态景观廊道。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预防保护面积407.66平方千米,水土流失率降低到47.45%。积极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有效
全县坚持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严从实抓整改,立说立行抓落实。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办机制,精准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对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先后开展“回头看”3次。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云阳在行动专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7年以来,上级督察交办我县的1016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1000个。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有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四)规划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规划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从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建设美丽云阳等方面对生态环保工作进行部署。规划的年度目标全面达到、重点任务陆续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有效,环境安全风险稳定可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成效更加凸显,山清水秀美丽云阳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为总体思路,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大气质量稳中有升
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实现煤炭开采企业清零,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93台套(合计18.6蒸吨/小时),完成1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630家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交通污染控制力度加大,淘汰、替换老旧车780辆,推广新能源汽车748辆,抽检柴油车尾气1011辆、重点单位车辆12家、非道路移动机械20台,检查加油站30余次,查处无照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1起;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出动道路机扫车3920辆次,机扫道路41160万平方米次,机扫率95%,巩固扬尘示范道路5条、创建扬尘示范工地5个;大力推进生活污染治理,巩固城区禁煤成果,责令整改燃煤商户5家,取缔燃煤炉子5个,处理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投诉64件,立案查处3家,完成30家餐饮企业和16家公共机构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二)水域环境持续向好
深化落实河长制,2021年三级河长巡河17073次,完成任务的114.86%,巡河上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总体比例达98%。2021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5%。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建城乡污(雨)水管网29公里,启动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通过技改等方式完成3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改造。污水外溢和井盖丢损等问题及时发现率99.5%,及时处结率100%,确保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清漂保洁常态化,确保全域“江清水畅”,2021年,共计打捞水域漂浮物21149.6吨,捡拾消落区垃圾340余吨,全力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全县168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逐步推进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和整治工作。
(三)土壤污染防治有效
2021年实施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2737户,全县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2.13%。引进云阳县康盛商贸有限公司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32个,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3.78吨。扎实开展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15个,推广“鱼菜共生”等绿色养殖模式1000余亩。全覆盖监管已建成养殖场,禁养区内400余家养殖场实行关闭拆除,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全县604公里主干线路、6846公里村级道路、4180个自然村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全覆盖。医疗废弃物落实专人负责制,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和分类转运处置全覆盖。
(四)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能力不断健全提升,水、气、声等环境要素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涵盖了“一江四河”33个监测断面、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5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4个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1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20个道路交通噪声点和6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的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并定期开展监测。建立健全跨界水域共管机制,与万州区、开州区、奉节县签订《长江流域跨界水域联合执法协议》,建立跨界水域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封堵监管盲区。进一步明确48个部门(单位)和42个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有力推动了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状况,与中央和市委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协同推进发展与保护的压力较大
一是保护优先共识不够。各地对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宣传引导和贯彻落实力度不一,存在层层衰减现象。部分企业只重视生产、不重视生态,只重视效益、不重视环保。二是绿色发展转型较慢。虽然我县绿色消费品、装备制造、能源电子三大主导产业已聚势成群,但绿色低碳产业基础薄弱,少数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意愿不强,实施节能改造资金需求大、投资回报慢,生态优先的“优先”意识不够,绿色发展的“绿色”基础还不牢,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项目落地限制较多。由于我县处于三峡库区的特殊区位,按照“三线一单”要求,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和资源矿山开采等项目受制于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难于落地。长江沿线和重要支流岸线、水域、河道严格的保护政策,使很多产业和项目都无法落地。四是“双碳”目标空间较小。2021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共用能约8.7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2.7%。2家“能耗大户”企业合计用能占规模工业企业总能耗的66.7%,云阳盐化用能约4.72万吨标准煤,金田塑业用能约1.12万吨标准煤,用能总量较上年均有下降。原有的用能基数小,市上下达云阳县“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基本目标为14%、能耗总量增长控制在9万吨以下,新上项目的用能空间较小。
(二)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短板明显
一是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城镇生活污水收纳能力仍有不足,雨污混排仍然存在,尤其是底层门面房改住房后,就近乱接排污管现象较为突出;部分集镇二三级污水管网缺失,全县乡镇缺失管网约296公里;部分农村居民点和自然村落没有污水收纳处理设施,农事施肥难于全部消纳;部分小规模养殖场粪污还田不彻底,粪污直排和露天堆放影响生态环境;建筑、装修垃圾无专门消纳处置场所,县城周边村组公路沿线偷倒乱倒现象突出,清理整治花钱多、难度大;大件废弃家具无专业机构集中回收处理,目前统一运输至莲花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大件旧家具体积大、整体性强,对填埋场库容挑战大,同时随意弃置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二是运营维护保障不足。各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费用主要依靠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缺乏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老化、处置工艺落后,破损较为突出,污水直排时有发生。全县5座垃圾填埋场库底防渗膜均不同程度出现破损,渗滤液处置资金严重不足,各填埋场日常运行资金缺口每年达830万元。部分集镇、村社环卫力量与现实需求不匹配,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三是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专业化运行要求高,管理人员大多从所在地常住人口中聘用,普遍文化程度偏低,缺乏管理经验,专业化管理水平有限。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低,影响监测工作开展成效。部分单位执法装备、人员编制与工作任务不匹配,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和全面有效监管水平不高。基层环保工作战线长,涉及面广,乡镇环保科室监管力量普遍薄弱,村干部只有监督提醒的权利,实际工作较为被动,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还需进一步深入
一是大气治理成果仍需巩固。随着交通快速发展,大气质量巩固提升面临巨大挑战,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问题日益突出,且控制手段有限。部分工地降尘冲洗、扬尘监测设备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渣土车无遮挡、冒装、偷运仍然存在,导致道路尘土飞扬。餐饮油烟扰民多发易发,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水环境质量提升仍需持续用力。城区污水泵站运行维护需高度关注,少数污水泵站污水直排时有发生。澎溪河、汤溪河等断面水质必须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治理需久久为功。农村小规模畜禽养殖污水和水产养殖尾水直排问题偶有发生,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个别指标不达标现象。部分砂石厂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处理不达标,直排入江入河现象依然存在。群众下江河洗衣传统习惯改变较难。三是噪声污染时有发生。 经调研发现,2021年区域环境噪声指数、交通干线噪声昼间指数相比2017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长江大桥北桥头燃放鞭炮扰民、城区道路行驶车辆随意鸣笛、摩托车改装飙车等现象屡禁不绝,部分KTV及餐饮行业通宵营业扰民、工业厂房及建筑行业噪声控制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仍需提升
一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彻底,粪污直排、臭气扰民等问题仍然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执行不够彻底,随意丢弃现象较为突出;农村宴席大量使用一次性餐具,乱扔乱倒现象较为突出;化肥、农药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仍未有效解决,农膜回收仍需加大力度。二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还需加强。“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现象突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政府替代农民成为治理的主体,而应该成为主体的农民则游离在主体之外,导致工作“应付式”现象不同程度仍然存在,环境整治常态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需久久为功
一是源头分类准确率不高。垃圾分类处理的首要环节是分类投放,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配合才能实现精准分类,从本次调研发现,多数群众没有分类投放垃圾的意识,多年混合投放垃圾习惯一朝更改非常困难,目前垃圾源头分类准确率较低情况普遍存在。二是垃圾分类收运不够规范。当前县城及各乡镇(街道)都不同程度存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齐全,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村收镇运环节基本是“一车拖”,混合运输现象较普遍。三是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缺口较大。分类收运车辆等环卫设施与需求不匹配,尤其是乡镇(街道)基本不具备分类收集转运能力。
四、有关工作建议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更加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提能升级,加快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
(一)强化宣传教育,形成生态保护共识
一是注重氛围营造。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频次,增强宣传工作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全民性,以网站、微信、微博为重要平台,全面加强宣传,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环保、投身环保、支持环保,形成人人关注环保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环保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宣教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村庄、进企业、进学校。强化实时普法、以案说法,促进党政机关、企业单位和公众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法规中明确的义务和责任。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放大镜、聚光灯作用,既要树立正面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群众有榜样、有目标、有信心,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导,同时又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曝光力度,以负面案例为警示,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二)注重规划引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统筹谋划布局。着眼“五地一支撑”总体目标,系统谋划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现代产业、污染防治类项目布局,积极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地区延伸拓展,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体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经济体系。加大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力度。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业节能低碳化改造,积极推动风能、水能、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消耗清零。
(三)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系统谋划“双碳”工作。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建立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领域的“碳达峰”行动。二是重点化解面源污染难题。针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要专门研究出台针对性政策,为监管执法提供依据。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行动,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点区域、规模经营主体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示范带动全县化肥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扩大镇村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完善收运和处理体系,提高农膜回收能力。三是着力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进市场机制,完善融资体系。加强规划布局,制定城镇长远发展规划,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基层环卫车等设施建设投入及运营管护制度建设。尽快启动第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系统推进焚烧发电项目。及时开展填埋场破损防渗膜修复或重新铺设,及时更换渗滤液处置设施的滤膜,强化渗滤液日常处置。四是持续深化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值桶、净桶、翻桶“三桶”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青少年的带头作用,常态化开展“敲门入户”“农田走访”等宣传工作,提升分类知晓率,调动群众积极性,培养自觉的分类习惯,将分类思想渗透居民生活。分层级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坚持落实“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分领域抓好创新示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避免“前端分类投放,后端混合运输”的现象。五是着力改善声环境质量。坚持“定时间、定音量、定区域”原则,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提倡优化施工时序、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加快布局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六是系统提升生态修复与保护。注重生态系统稳定性、可持续,加快推进“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生态工程,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九大领域”修复工程,科学制定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城市永久保护绿地、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
(四)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环境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管标准化的要求,充实执法队伍,加大知识业务培训,提升环境监管工作人员装备配置水平,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二是提高监督执法的威慑力。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理顺各种执法手段之间的关系,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深化行刑对接,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针对固体废物随意倾倒、次级河流入河排污口等监管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督察整改效果
一是严格落实督察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排查、交办、核查、约谈、督办、考核等工作举措,不折不扣推进各级各类督察交办任务整改,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注重问题整改质量。抓好重点问题突破,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防止反弹,确保经得起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三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撸起袖子”尽职责。以“举一反三”任务目标为牵引,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完善环保领域督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