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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8云阳县人大常委会
 

2018113日在云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委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决议,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372件,审执结10394件,涉案标的45.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9%6.06%156%,均创历史新高。

一、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受理刑事案件463件,审结447件,判处罪犯520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对涉邪教传播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审结被告人李朝志传播法轮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绑架、强奸、诈骗等暴力犯罪案件90件,判处罪犯108人。“5.12”重百老凤祥银楼抢劫案被告人周树良持仿真枪抢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21人,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5人,江口镇原党委书记刘文成犯贪污、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严厉打击涉毒品犯罪,审结吸毒、贩毒、持有毒品等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50人。

二是推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实质化,做到举证、质证、认定在庭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完善指派辩护律师、庭审辩护等制度,有效保护辩护辩论权利。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11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积极推动证人出庭作证,建立出庭费用补助制度,调动作证积极性,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共出庭作证6275人。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209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率为46.76%。加强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积极裁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审结2222人,兑现被害人赔偿款42万元。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渝安2号”专项行动,做到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快立快审快结,形成连续打击态势。始终坚持惩治与挽救并重,对9名未成年犯适用缓刑,封存犯罪记录,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回访帮教8批次26人次,帮助重返社会。每季度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加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发挥司法功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是妥善处理商事纠纷。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新常态,受理商事案件3670件,审结3420件,涉案标的16.45亿元。科学划定民二庭和民三庭办案范围,实现同类型案件集中办理,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等借款类案件1478件,严格证据规则,准确适用利率规制,维护健康金融秩序。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764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审结土地承包经营与租赁、林业承包等涉农纠纷489件,妥善化解南溪镇吉仙村200农户土地承包费纠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破产案件“府院协调”机制,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设立破产管理专项经费。对已受理的弘山川、鱼泉水泥、幻影公司破产清算案,均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资产评估,进入拍卖处置阶段。服务工业园区发展,开展审务进园区12场,选派3名法官授课21场次,为11家企业提供法律建议,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

二是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1件,审结88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5件,败诉率5.68%。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2件,裁定准予执行11件。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2人次,应诉率29%。发布2016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2017年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联席会议,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出司法建议6份,审理一起占道经营不服行政处罚案时,发现全县未明确城区主干道,向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时采纳,公布确定17条城区主干道,规范市容市貌管理。组织300余名新提任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安排法官授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全力开展精准扶贫。克服案件持续增长、案多人少困难,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大对口扶贫力度,助力全县脱贫摘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专题研究,逐项落实帮扶任务。投入帮扶资金53万元,对接贫困户直接帮扶6万元。组织干警16批次入户走访,宣讲政策,将帮扶重心聚焦致富措施,夯实致富基础。助推耀灵镇发展金丝蜜枣、金丝脆枣、糯米、蜜柚产业共1800亩,联系5家民营企业销售农副产品,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

三、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民生权益

一是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司法理念,保护和改善民生权益,受理民事案件3654件,审结3483件。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维护夫妻和睦、家庭和谐、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审结婚姻家庭纠纷1564件,调解和自愿撤诉854件,调撤率54.6%。审结工伤保险、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等案件106件,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纠纷467件,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人民法院,设立医疗、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站,强化诉非衔接工作机制,缩短化解周期,减少群众成本,发挥合力化解纠纷。进驻三个月以来成功调解78件,直接兑现500余万元。李福平驾车在岐山草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矛盾激化,交警移送至调解工作站后,两天内调解成功,受害方得到赔偿款42万元。

二是全力解决执行难。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打击抗拒执行、逃避执行、干扰执行等拒执行为,打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构建“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县委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县委政法委将执行工作纳入政法综治考核。举办“千名法官全市联动”等专题宣传32场次,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大执行力度,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40件,执结2916件,兑现债权4.25亿元。对784名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措施,利用公安情报信息中心提供的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入住宾馆、进网吧等信息,在深夜、凌晨采取行动控制被执行人69名,让失信者无处可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被执行人卢祖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以拒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拘留被执行人83人次,罚款2人。因多次拒不申报财产、隐瞒、转移财产,4次拘留被执行人宏鑫服饰厂经营者黄贵全,促使其给付下欠50名工人工资20.47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2863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库,在云阳微发布、两江广场大显示屏集中公布4115人。加强财产保全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办理财产保全案件624件,保全标的13.8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80%316%,为兑现债权提供更多保障。加大财产处置变现力度,利用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将80宗财产进行网络拍卖,已成交39宗,最高溢价率达到501.19%

三是深化诉讼便民服务。推行全域立案,通过“全域立案服务系统”,实现异地远程办理市二中法院辖区所有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固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当场立案登记率保持99%,为213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46.1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便民诉讼网络,培训便民联络员12168人次。开展巡回审判527场,将庭审开到群众家门口。开设“水上法庭”,将庭审搬到渔船上,践行司法为民便民亲民,《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四、着眼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一是深化人员分类改革。依据案件增长、员额空缺情况,按照市高法院统一部署,完成第二批7名员额法官遴选,选任、转任55名法官助理,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11名。规范人员分类管理,细化员额法官、审判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职能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明确退出程序和条件,严格执行退出制度。

二是构建新型办案机制。全面落实员额法官办案,从201711日起,新收案件全部由员额法官办理,所有裁判文书由法官自行签发。增强院庭长办案职责,院庭长办理案件6442件,占总数的56.65%。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向办案一线调整28名干警,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比例配置41个办案团队。明确团队人员职责,员额法官负责开庭、裁判,法官助理负责草拟法律文书、调解等部分实体与程序事务,书记员承担笔录、卷宗整理等辅助事务。改革审委会研讨机制,重点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审判监督管理,总结审判经验,研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7.68%。完善办案责任追究机制,实行终身追责。

三是健全职业保障机制。人财物市级统管基本落实。员额法官等级确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套改稳步推进。探索建立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绩效考核机制,自主研发业绩评估系统,制定《业绩考评办法》,实现了人员分类管理后业绩评估的类别化、精细化、信息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全年案件质效评估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八。

五、创新工作机制,夯实法院发展根基

一是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每月分析案件质效,研判审判运行态势,梳理问题,确定改进方案。坚持随机分案,均衡分配办案任务。坚持“放权”法官的同时,加强管理做到“不放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关联性案件和类案加强监督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健全办案咨询机制,定期召开刑事、商事、民事、行政、执行专业法官会议,提供裁判参考,指导法官独立裁判,共研究案件510件,提供参考建议637条。实施案件交叉评查,每月从各业务庭随机抽取5件,共评查390件,发出通报12期,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改发案件逐案汇报研讨,每件写出自查报告,提交庭内、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研究,分析改发原因及问题症结,共研讨35件,落实改进措施16条,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依托重庆法院数据云中心,将全院数据对接,借助全市法院案件数据库平台,实现类案查询,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引进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共开庭36件,识别普通话、“川普”正确率达到95%80%。将审判系统与云阳看守所、万州三峡监狱视频系统对接,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46件。承办市高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重点调研课题,邀请北京大学专家等到院论证指导,汇集共同智慧,打造智力支持平台。

三是纵深推进司法公开。升级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公众服务网”定期发布审判执行动态,公布最新法律法规68条,发出新闻动态147条。认真落实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网上直播等制度,网上直播庭审153场,直播数量位列市二中法院辖区第一、全市法院第三。坚持应上必上,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419份,各项指标位列全市法院前列。依托新媒体平台,发布微博287条、微信1248条,满足群众不同司法需求。常态化公开审判活动,邀请社区群众、学生600余人旁听庭审,举办新闻发布会和集中采访5场,公众开放日6场,提高司法透明度。

四是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以提高干警的文明程度和为民服务意识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认真开展学雷锋、党员先锋岗、文明讲堂、文明庭室和文明风尚等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文明、规范的法律服务。秉承“尚法、重礼、民本、致公”院训精神,积极打造书香法院,实施“三室一房一书屋一长廊”工程,建好荣誉室、音像室、院史成列室、健身房、法官书屋、文化长廊,绿化美化机关环境,营造“文明、卫生、优美、舒适”人文气息浓厚的工作氛围。去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六、从严教育管理,切实建设过硬队伍

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指引。组织干警收看十九大开闭幕会,院党组、各支部、各部门举办专题学习28场,视频学习与专家授课6场,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内涵。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全院干警思想上、政治上、感情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用新思想指导司法实践,以执法办案新气象新成绩体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际效果。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责任清单与考核问责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院领导带队审务督察12场,通报12期,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廉政谈话,集中谈话16场,个别谈话169人次,预防教育覆盖全院干警,筑牢廉洁防线。更加严格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严禁领导干部或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备案登记保全同行案件5件,移送异地管辖涉及干警及其近亲属案件4件,认真核查违纪违法线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三是提升队伍综合素能。重视培养人才,提供条件支持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实施一线磨砺计划,选优用优,形成“点、线、面”全方位培养体系。适应司法改革后人员分类改革新形势,构建分类培养机制,推行专业化培养、专业化储备、专业化使用。常态化组织学习,各部门每周定时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大讲堂等培训500余人次。鼓励干警开展法学研究,完成市高法院重点课题调研,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43篇, 省级以上征文获奖6个,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6篇。增强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开展摄影书画评比、演讲辩论、象棋角逐等文体活动6场,选派干警参加篮球运动会、演讲比赛等县级以上活动12次。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向县委汇报工作3次。严格执行县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等工作4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工作2次。积极开展联络工作,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千名法官全市联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大型主题宣讲”、“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人民调解进驻人民法院工作”、新闻发布会等活动10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26条。畅通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公开监督方式,设置群众接待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300余人次、来信52件,全部办结回复,群众满意度与信任度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云阳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信任、监督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加,人案矛盾尤为突出,执法办案压力加大。二是司法能力相对不足,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存在差距。三是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个别干警作风不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县委确定的脱贫摘帽决胜年、改革开放成效年、全面小康关键年。我们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部署,执行县人大决议,依法履行职责,拼搏进取实现新作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对标对表抓落实,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工作思路和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是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增强司法能力,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妥善处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的商事纠纷,大力发挥行政审判功能助推全面依法治县。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实质性化解纠纷,确保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民生导向做好服务。加大家事审判改革力度,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衔接,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丰富司法为民便民亲民措施,加强巡回审判,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建好“水上法庭”,发挥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立案窗口服务功能,提供更优质的诉讼服务。深化全域立案、自助立案建设,积极开拓网上立案、在线服务等,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四是积极落实司法改革措施。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做好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职级晋升。积极探索推行配套改革措施,规范人员任务界定、工作范围划定以及责任确定,巩固深化司法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机制,科学设定权重比例,更加合理考核工作绩效,完善职业保障机制。更加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始终坚持终身追责。

五是深化创新加速法院发展。加强审判管理,完善管理手段。将审委会管理、院庭长管理和法官自我管理结合起来,落实到每个环节,形成管理合力,做到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全程可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引入“类案智能专审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全面运用到诉讼领域,辅助执法办案。坚持高标准推进司法公开,建好公开平台,丰富公开渠道,扩宽公开范围,挖掘公开深度,提高司法透明度。

六是从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更大力度抓好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同与自信。实施人才强院、文化强院战略,将干警成长与司法实务、法院发展相结合,塑造主动担当、勇于作为、踏实干事、奋力进取的良好风尚。坚决整治司法作风问题,严守司法廉洁底线,“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

七是自觉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开展联络代表委员工作,听取意见,及时高效办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做到常态化向县委汇报、县人大报告、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畅通渠道,建好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在服务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责,为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经济示范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部分用语说明

 

1.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坚持严格司法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2016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依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刑事诉讼工作实践,就侦查、起诉、审判环节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系列改革意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以庭审实质化改革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防止冤假错案。

2.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69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授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试点,重庆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3.“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3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向全国人代会报告工作时,明确表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重庆市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重点推进地区,必须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开展执行宣传,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客观执行不能”,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环境。

4.全域立案:2017927日,市高法院在市二中法院辖区法院开展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并在当天召开重庆法院全域立案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市二中法院辖区法院开展全域立案试点工作目标,通过“全域立案服务系统,当事人在市二中法院辖区的所有法院及人民法庭,均可提交向辖区任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相关材料。全域立案不仅是材料提交,还将进一步明确收件法院对诉讼材料的形式审查与诉讼服务职能。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法院推广,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等难题。

5.语音识别:通过语言识别技术将语言转化为文字,并能够自动记录。我院在2017年引进科大讯飞语音识别系统,并运用到案件庭审中。开庭过程中,语音识别设备通过每个话筒收集到各方语言,对应词汇库中的词汇,再将语言转化为文字,并自动生成到庭审笔录中。书记员当场对未生成或生成错误的文字进行修改,减轻庭审工作量,提高庭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