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人大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孟同志主持召开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参加巡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陈战峰同志传达了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余明江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陈战峰同志主持反馈大会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三个聚焦”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向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余明江同志指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从成立以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县委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部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机关党建与人大业务工作相融合,机关政治生态良好。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人大监督指导职能发挥不够充分、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职责不到位。
余明江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人大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二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三是要切实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四是要加强巡察整改,做到真改实改。
李孟同志强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将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来认识巡察整改,要以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态度来对待巡察整改,要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责任人把问题整改到位。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按照中央、市委和县委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实现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巡察整改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敷衍塞责、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时限滞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陈战峰同志表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盘认领整改清单;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全力做好整改工作;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县委第一巡察组其他成员,县委巡察办干部、县纪委监委联系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