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今天,我在人大机关给大家讲一次专题党课。今天党课的主题是《重温人大历史守初心,勇于创新实践担使命》,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重点谈一谈人大发展历程,从中坚守初心、勇担使命,自觉践行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提升机关战斗力,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开展主题教育的根本指针,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对于人大工作而言,我们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那就需要从人大发展历程中去寻找和坚守。
第一个问题:从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历程中守初心、担使命。
首先,我们谈一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
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 。
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选择政治制度模式,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 。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 。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 。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底该向何处去?
在那个风云变幻、苦难深重的乱世,各派政治人物纷纷登场,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君主立宪制(由早期维新派提出,其中以戊戌变法最突出,但也是在皇帝的支持下的资产阶级变革,没有根本改变封建与人民地位,两者矛盾太深行不通)、议会制、多党制(1912年至1913年左右,这一时期出现了好几十个政党,但是最大的还是国民党,经过选举,国民党获得议会大多数席位,宋教仁组阁希望实现议会制,被袁世凯暗杀,此后军阀混战)、总统制(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卸任大总统,由西方列强扶持的袁世凯就位大总统,为了限制这个大总统的权利,防止其独断专权,孙中山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中华民国实行责任内阁制,但真正情况责任内阁制的目的没有达到,袁世凯将权利玩弄于一手,实际上是总统制)等各种“西式药方”,都未能医治疾病缠身的旧中国。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旧式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有了正确答案 。
中国共产党高高擎起马克思主义大旗,从一开始 就肩负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从一开始 就探索适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新型政治制度。
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运用而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三颗萌芽。
(一)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是省港工人反帝爱国运动的最高议事机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早萌芽。
1925年5月30日,发生了震惊全国的“五卅惨案”,上海20万工人为抗议帝国主义惨杀中国人民,举行总同盟罢工,由上海总工会联合各界代表正式组成“上海工商学联合委员会”,作为公开指挥机关,号召全国被压迫阶级群众坚持反帝爱国斗争。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省港大罢工”,它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次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反帝爱国运动。
省港大罢工虽然是一次地区性的临时罢工运动,但是,根据当时政治形势的需要,为了同英港当局进行长期的斗争,具体实施“罢工、排货、封锁 ”策略,并为了组织管理数以万计的罢工工人,建立了一整套与政权机关相类似的严密的组织体制,并制订了斗争纲领和各机构的组织规程以多种行政管理法规,行使了革命政权所特有的某些重要职能,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应运而生。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凡在省的罢工工友,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一定比例推选出罢工工人代表;罢工工友有何意见,可委托其代表向大会提出讨论,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应经常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向大会作政治报告,以了解全国政治斗争形势、外交斗争及全国和世界工人运动的情形,并作出相应的决定等。
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的建设成效和经验,为后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早的一颗萌芽。
(二)农民运动中创建的农民协会和农民代表大会,在广大农村行使了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职权。
1926年9月1日,毛泽东在为《农民问题丛刊》所写的序《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指出:“中国农民运动的性质,乃政治斗争、经济斗争这两者汇合在一起的一种阶级斗争的运动。内容中表现得最突出的尤在政治斗争这一点。乡村的农民,则一起来便碰着那土豪劣绅大地主几千年以来持以压榨农民的政权,非推翻这个压榨的政权,便不能有农民的地位,这是现时中国农民运动的一个最大的特色。” 1926 年 11 月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形势问题的决议》,对于农民运动中的政权问题,明确指出: “中国共产党应该支持消灭农村土豪和官僚专权的要求,支持用执行革命政府法令并保护基本农民群众利益的革命政权的基层机关代替旧的半封建官僚制度,并应协助农民建立县政权机关。”毛泽东在 1927年3 月《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总结了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提出“打倒土豪劣绅,一切权力归农会”的战斗口号,这便为创建农村革命政权,指明了正确方向。”
从农村中基层政权的阶级性质看,农民协会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贫雇农为骨干,联合中农以及农村各革命阶层,向地主豪绅以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实现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从当时的农村政权建设的实际情况看,省县农民协会的代表参加了省县政府的创建工作。乡和区的农民协会,成为实际上的基层地方政权机关。
(三)1927年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中创建的上海市民代表会议,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大城市的最初尝试。
北伐战争后期,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上海工人阶级,为了配合北伐战争,为了消灭盘踞上海的奉鲁军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 1926年 10月 23 日、1927年2月 19 日,连续发动了两次武装起义,但均以失败告终。
第三次武装起义前夕,在上海总工会的推动下,“上海市民工会”于3月7日召开了上海各民众团体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了“上海市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法”。会后,根据这组织法的规定,各工会和各民众团体陆续选出了市、区两级代表会议的代表。3月12日,上海市临时代表会议召开第一次大会,通过了《第一次市民代表会议宣言》和关于起草上海市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法的四项原则。3月 21日,在周恩来等同志的领导下,吸取了前两次失败的教训,事前作了深入的动员和周密的准备,组织了拥有 5000 人的工人武装纠察队。在宣布总同盟罢工之后,很快转变为武装起义。3月 22日,打败了统治上海的反动军队,解放了上海市,建立起史无前例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上海市民代表政府,制定了革命纲领和法律条令,这是我国人民在大城市中创建革命政权,行使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初尝试。
上海市民代表政府的政权性质有三个主要特点:工人阶级是上海市民代表政府的骨干力量,市民代表政府对全市人民实行民主,中国共产党是市民代表政府的领导核心。由此可见,上海市民代表政府是以共产党为领导,以工人阶级为骨干,联合全市各革命阶级、社会团体,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一切反动派的人民民主专政。
土地革命时期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苏维埃”,是俄文的音译,即代表会议,是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党在1905年革命时期创造的新型政权形式。中国共产党成立时,于1921年7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提出:“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后来在第一次大革命时,革命实践证明,在农民运动中创建的农民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才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基层政权形式。1927年,海陆丰起义和广州起义,揭开了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序幕,之后,在全国各地工农武装暴动,创建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
中共中央鉴于各地工农红军和苏维埃虽已先后建立,但互相之间无隶属关系,联系极不方便,为了加强对革命政权的统一领导,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中央临时政府。这一工作,是先从筹备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开始的。
1930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讨论筹建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问题。2月7日,首先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的筹备会,周恩来出席并作报告。2月15日,中央政治常委会开会讨论了准备提交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决议案和法律草案。5月5日,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在上海英租界秘密召开,会上决定,1930年11月7日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同时,大会主席团决定组成了中国工农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央准备委员会。
9月12日,中央准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宣布“中准会”正式成立。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准会临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政治宣言,通过了《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叶坪召开,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采用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权组织形式,这一形式反映了苏联模式对中国新生政权的影响,是中国无产阶级政权及其组织形式最初的也是较完整的一次尝试,对未来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其中,1934年1月,还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变通形式。
1937年5月12日,西北办事处召开行政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共13章29条,其中“采取普通的、直接的、平等的、无记名的选举制,保证实现彻底的民主”,“凡居住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日,年满16岁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特点标志着由苏维埃选举制向议会过渡。
为发扬民主增强抗战力量,5月25日,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决定选举全边区的各级议会,建立普选的抗日民主政权。
自1937年7月开始,首先开展乡一级的选举运动。边区选举委员会以延安县作为选举的试点,成立了县、区、乡三级选举委员会,主持各级选举工作。8月30日延安县的议员大会在延安川口召开,由原延安县长作政府工作报告,议员大会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大会提案,确定今后县政建设的方向,选举县长和县议会议长。到11月底,边区政府直接管辖的区域内,完成了县、区、乡三级政权的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民选政府,使边区政权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1939年1月17日,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举行。它的胜利召开,使抗日民主的政治制度得以确立,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领导召开的第一个边区参议会,为各个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民主政治,树立了榜样。抗日民主政权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党外进步人士和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组成。抗日民主政权的组成形式“三三制”反映了民族抗战的特色。在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模糊走向清晰。
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想 ,但由于历史条件所限,这一构想未能在抗战时期实行。1945年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只有这个制度,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物,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
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界人民代表会是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渡形式。
1946年4月2日,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召开,通过《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其中规定“改乡议会为人民代表会制”,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向人民代表会制度转折的重要标志。
1948年4月,毛泽东在《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中,在贫农团和农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区村(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是一项极可宝贵的经验。只有基于真正广大群众的意志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会议,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会议。这样的人民代表会议,现在已有可能在一切解放区出现。” “在区村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普遍地建立起来的时候,就可以建立县一级的人民代表会议。有了县和县以下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就容易建立起来了。”为了推行并指导各地的政权建设工作,党中央在《1948 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指示中,把“建立乡(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会议,并选举三级政府委员会 ”,列为 1948年秋冬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按照党中央的决定,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开幕,大会选举了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和华北人民政府的成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
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明确指出:“在城市解放之后实行军事管制的初期,应以各界代表会为党和政权的领导机关联系群众的最好组织形式。”在人民团体没有组织起来以前,由军管会及临时市政府出面邀请若干各界的代表人物,组成各界代表会,它是军管会及临时市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对政府无约束权,是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的半政权性的组织形式。
根据党中央指示,北平市首先于1949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代表会议,毛泽东主席亲自参加,他在关于政权建设问题的讲话中指出:“希望全国各城市都能迅速召集同样的会议,加强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协助政府进行各项建设工作,克服困难,并从而为召集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准备条件。”随后,全国各地陆续召开了各界代表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毛泽东开幕词《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会议通过了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等等。由此可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的正式确立。
建国以后到1952年底,在全国先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有 28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116 个县,163个市,821 个市辖区,220466 个乡,使人民民主政权得到空前的巩固。在全国范围内以普选的方法逐级改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而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每三年开会一次。”到 1952年底,究竟应该召开全国政协第二次全体会议,还是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是摆在当时议事日程上的重要问题。12月 24日,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 43 次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向会议提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议,于 1953 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准备开始起草选举法和拟制宪法草案的工作。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经过热烈讨论,一致同意中共中央的提议,并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提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建议。
后因 1953 年许多农村地区发生自然灾害,为了克服灾害争取农作物丰收,若干省要求将普选工作推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 1953年9月 19 日公布了《关于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将全国的基层选举一般推迟到1954年1 月底前完成,确有困难的省,可以推迟到 1954年3 月底以前完成。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准备,1954年8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33 次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1954年8月 13 日予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 1954年9月 15 日召开。”
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等五个重要的法律,确立了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规范。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完整体系正式建构完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后的最初十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基本上能正常地运行。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挫折。1976年“文革”结束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任务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历史充分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凭空设想出来的,也不是从外国照搬过来的,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探索得来的。只有熟悉这段历史,我们就能更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 ,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 ,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不是偶然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人民代表大会理论来源于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国家学说,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程中,先进的中国人在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自由幸福的奋斗过程中,从失败和血的教训当中,逐渐被明确的,经历了从不接受到渐渐接受,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最后,由中国共产党人借鉴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苏联的经验,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而最终确立的。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最重要的成果体现之一。
其次,我们再谈一谈云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程。
1949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同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组织通则》规定:“在普选的地方人民大会召开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云阳县按照《共同纲领》和《组织通则》的规定,于1950年4月召开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立常务委员会。那时,县各代会作为政府传达政令、联系群众、提取意见的协议机构,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部分职权,推动了云阳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和恢复国民经济等各项重要工作,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起到了重要作用。1950年4月至1954年6月共召开六届七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为以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
1953年3月 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阳县遵照《选举法》的规定和四川省、万县专署的指示,于 1953年5 月在盘石乡开展普选试点工作,继而全县分三批进行基层普选,建立乡村政权,至 1954年2 月全县首次通过普选,选出乡镇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925名,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首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7名。
1954年7月2日至4日,云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云阳县开始正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云阳的民主政治制度从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54年7 月至 1965年12月,云阳县共举行基层民主选举六次,召开六届 13 次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直属单位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每届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 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从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起开始审查批准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县国民经济计划报告。从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起,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一时期县级不设立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由议行合一的县人民委员会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他所选举产生的县人民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构成县一级政权系统。
1965年 12月,云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动乱影响,民主法制建设遭到破坏,应于 1967 年底召开的云阳县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也被迫中断,未能举行。1969年 10月1日,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云阳县革命委员会。为不割断历史,县里将1969年10月8日县革委正式成立的大会称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6年 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国家的政治生活重新走上正常的轨道。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一是将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级扩大到县级;二是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云阳县于 1981 年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80年 10月,全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由选民直接选举云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1年4月,召开云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恢复云阳县人民政府,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设立云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以县第八届人大为里程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健全。
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和云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程,及全县人大工作实践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中的伟大创造,是伴随着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探索、发展并确立的,具有面向未来、面向实践、与时俱进的属性,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巨大优势。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因为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能够保障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能够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能够保证党和国家事业的连续性稳定性,能够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实现既定目标不懈奋斗。所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把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铭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上。
因此,我们必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具体而言,就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实践证明,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民当家作主就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就发展得越顺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必须不忘初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出实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用实劲,才能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地方实际出发,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地方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推进,只有善于在事关大局的问题上有所作为,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取得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推动地方各国家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实践证明,人大必须秉承宪法确定的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法治使命,才能坚定不移做全面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
坚持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在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实践证明,人大唯有通过工作创新来不断推动事业发展,才能符合党的要求、回应人民的期盼、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二个问题:在践行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上找差距、抓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阐述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实践要求,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
尤其是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供了遵循。
去年9月,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发表讲话,用“十个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概括。
上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张轩主任全面总结了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对下步全市人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今后人大工作努力的新方向。
面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我们县人大也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议题选择方面,部分委室在确定议题时,未充分经过思考,议题选择随意性大,议题质量不高,也未充分征求人大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等。今后,在议题选择上,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每到年底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征询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对人大监督议题的意见建议,力求使监督议题的选择具有更加广泛的民意基础,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同时,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商,努力做到与“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
又如,调研方面,在调研过程中,也存在走马观花现象,深入基层一线较少,调研报告肯定成绩多、指出问题少、提出建议缺乏针对性等。今后,我们也要参照全国人大的做法,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调研形成的报告要少讲成绩,以查摆问题、工作建议为主,其中查摆问题篇幅要达到1/3至1/2以上,确保监督的实效性。
再比如,监督方面,虽然近两年我们人大的审议意见有些采用了清单式形式反馈,但涉及的面还不多,在以后,我们要逐步全面推行采用清单式的审议意见,并建立健全审议意见的落实反馈制度,对照“清单”要求有关部门逐一解决销号,直至问题得到解决落实。还有市人大要求各区县人大积极探索开展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工作,我们县也还未尝试开展,下来我们要先学习相关内容,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以上这些问题,与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予以加强和改进。
第一,落实新要求。新的形势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中央、全国人大及市委、市人大作出了新部署。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首先就要落实好这些新部署新要求。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及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等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出台了许多重要的改革举措。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作出了系统部署。我们应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高度,主动对标对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任务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自觉补齐短板。二是认真实施法律法规。近些年,根据中央部署,全国人大修改了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立法法等基本法律;市人大也相应修改了立法条例、选举实施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规,作出了许多新规定。这都是人大行使职权必须掌握的。三是落细落实县委部署。近年来,市委对做好我市人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县委也十分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特别是就贯彻中央有关文件出台了配套文件,要求明确具体,操作性很强。县委也通过召开会议、出台文件等方式,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第二,践行新理念。换届以来,全国人大就实施宪法、加强改进立法和监督等工作提出了新理念新要求。一是落实宪法实施的新要求。弘扬宪法精神,把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增强宪法宣传实效。加强宪法宣誓,促进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宪崇法、依法办事。维护宪法权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明确监督工作新定位。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强调要坚持正确有效监督,强化问题导向,紧扣“依法”二字,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促进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有效实施法律法规、维护人民权益等等。这些工作都是我们以后努力的重点方向。
第三,展现新气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两个机关”的新要求。我们应持续按照这个要求,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一是不断加强学习。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确立学习目标、具体任务和时序进度,强化思想武装,优化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适应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二是切实转变作风。干部工作作风决定了是否能干成干好事,这里结合机关实际,想重点强调几点:
一是真抓实干。我们机关的绝大多数同志,工作是非常敬业的,但也有一些同志,干工作静不下心、稳不住神、吃不了苦,任务来了挑肥捡瘦,工作拈轻怕重,有的干工作拖拖拉拉,一项任务很长时间也完成不了,说到底都是工作干劲、敬业精神弱化的表现,在今后的工作必须予以改正,任务部署了就要迅速开展,上级要求了就马上行动,问题发现了就立即改正,切实有一种“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劲头。
二是守住本分。所谓守住本分,就是踏实做事、老实做人的问题。在当前社会下,各种诱惑越来越多,不少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迷失了方向,把人生的目的放在了发财、享受上,加上攀比心理、侥幸思想作祟,思想颓废、道德滑坡,在背离党性宗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样的案例很多,希望大家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筑牢抵御各种侵蚀干扰的思想防线,经常对照党章和党纪法规的要求检查反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作为机关干部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控好生活圈、娱乐圈和交往圈。
三是服务群众。机关工作的重心在群众,本质要求是服务。作为人大机关干部,尽管算不上位高权重,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宗旨意识相比,与人民群众需求期盼相比,与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是遵章守纪。机关大部分同志在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上是到位的,但也有些同志上下班不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玩手机、打游戏,机关活动想参加就参加,随意性大,请销假落实不到位。这些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机关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职工的日常管理。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树立良好的人大机关形象。
今天的党课就上到这里,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