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劲荣同志为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6年8月4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
(扩大)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云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云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扩大)会议决定:彭劲荣为云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此决定分别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特此公告。
云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8月4日
渝公网安备 50023502000121号